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 淘汰报废奖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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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1发《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
淘汰报废奖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强制污染减排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18〕6号)、《常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常发〔2018〕16号)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管控,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报废,鼓励更换新能源汽车,不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优化机动车存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
本方案所称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是指2008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但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我市执行江苏省有关规定)的汽车,由车辆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有关证明、凭证,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辆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对报废汽车予以回收拆解。
二、奖励补贴范围
1.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报废的老旧汽车,包括载货汽车、载客汽车。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机动车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报废,且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淘汰报废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记载的交车日期为准。
4.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不享受奖励补贴。
5.已享受其它老旧汽车淘汰报废奖励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
三、奖励补贴车型及标准
根据老旧汽车类型、登记年限,依照《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标准》(见附件1)予以兑付。
四、受理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五、受理地点
1.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含经开区)受理点: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区薛家镇春江中路125号,联系电话:86758845。
2.金坛区受理点: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地址:金坛区龙山路39号,联系电话:82821105。
3.溧阳市受理点: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地址:溧阳市张巷路101号(城东大道往八字桥方向100米处),联系电话:87382018。
六、受理流程
1.老旧汽车报废与奖补申领实现“双同步”,车辆所有人报废车辆时需提供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
(3)报废与奖补申请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请从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代理人身份证(如代理人非常州籍户口需提供居住证);
(4)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的银行账户。
2.审核发放。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受理的材料,对符合奖补标准的,当场审核、当场兑付;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淘汰报废工作进度及时向市公安交管部门拨付奖补资金。
七、积极引导更换新能源汽车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开设新能源汽车申领牌证“绿色通道”,除工作日外,提供周六周日办理牌证服务。通过机动车检验机构和依托网上、掌上和车管业务网点等平台,全面宣传淘汰报废老旧汽车更换新能源汽车的奖补优惠政策和新能源汽车牌证申领预约方式、号牌式样、选号规则、办理流程等,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吸引力。
八、相关要求
1.各级公安、财政部门共同加强对老旧汽车淘汰报废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
2.对工作中发现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挪用、骗取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含经开区)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奖补标准执行,同步做好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工作。
附件: 1.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标准
2.2017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附件1
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标准
登记年限及补 贴标准(元/辆) | 2005年以前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车辆类型 |
载 客 | 小型 | 4000 | 5000 | 6000 | 7000 |
微型 | 3000 | 4000 | 5000 | 6000 |
大型 | 10000 | 12000 | 14000 | 16000 |
中型 | 6000 | 7000 | 8000 | 9000 |
载 货 | 轻型 | 4000 | 5000 | 6000 | 7000 |
微型 | —— | —— | 5000 | 6000 |
重型 | 10000 | 12000 | 14000 | 16000 |
中型 | 6000 | 7000 | 8000 | 9000 |
附件2
2017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
1.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小型客车(包括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等)补贴标准,其中,纯电动续驶里程不同,补贴金额不同:
车辆类型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纯电动 | 1—2 |
插电式混合动力 | 1 |
燃料电池 | 10 |
2.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大型客车补贴标准,其中,车身长度不同,补贴金额不同:
车辆类型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纯电动 | 2—10 |
插电式混合动力 | 2—6 |
燃料电池 | 12—20 |
3.纯电动专用货车补贴标准,其中纯电动专用货车以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实行分段超额累退补贴,单车补贴上限3万元。
4.燃料电池专用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轻型燃料电池专用货车 | 8.4 |
中重型燃料电池专用货车 | 14 |
注:1.享受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规定,补贴对象为2017年度在我市
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我市上牌的消费者。
2.2018年度补贴标准,请咨询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5681270。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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